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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六期青年律师研修班(民商事诉讼技巧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3日 作者:黄香江 责任编辑:黄香江

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青年律师执业能力,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塑造青年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凝聚力,根据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计划,在成功举办了五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现拟举办第六期青年律师研修班(民商事诉讼技巧方向)(以下简称“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推动深圳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发展和完善深圳青年律师业务和培训机制,提升青年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能力,为深圳律师事务所培养人才,推动律师行业“传、帮、带”工作,培养一批优秀的民商事诉讼律师。

二、培训对象

由市律协按照以下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学员50名:

1、市律协注册会员;

2、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做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3、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201277日前持续执业至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7577日之后;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7、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限制:为让更多律师享受律协培训资源,凡曾经参加过律协举办的专项培训班的律师,原则上不作为本次的培训对象。

三、报名安排

请有意向参加研修班的青年律师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7724:00止。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点击通知下方报名链接,用律师个人账号登陆会员系统,点击系统内“我要报名,核对信息,点击“立即报名完成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时间:77日起至71018:00止。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在系统内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并附上从事民商事案件的相关材料(案例、判决书、代理词或论文等)交至律协业务部。

(注:如3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有意报名人数超过2人,请各所先行内部协调,并以最终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2名学员为准,如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律师超过2名,协会将按照网上报名时间顺序优先前2名参与选拔;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四、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报名期限届满后,由秘书处协助青工委、职业培训委对报名的青年律师执业年限、是否受过行业及行政处罚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上述青年律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下简称“青工委”)和职业培训委员会(下简称“培训委”)组织进行笔试,并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遴选:对于经笔试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市律协分管副会长、业务创新委、培训委及青工委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监事进行监督。

(四)最终确定: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求知欲强,有一定民商事诉讼法律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六期研修班学员。确定学员人数少于50人的,按实际人数入选。

五、研修班学习时间

培训共计56学时(14节课),暂定为第三季度每周六、日上课,计划于年底完成培训。

六、研修班学习地点

以市律协多功能厅为主,其他场地为辅(以上课通知为准)。

七、研修班师资组建

深圳律师为主,国内外知名法律院校教授、学者、国内外跨国公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领域专家为辅。

八、研修班课程安排

第六期青年律师研修班——青年律师民商事诉讼技巧的培训课程初步确定有,诉讼可视化、法庭辩论技巧、诉讼文书写作、证据举证规则、诉讼策略的制定与实施、诉讼委托与收费、法官沟通与协调技巧、诉讼业务的营销与拓展、法律规范与案例检索、客户关系的维护技巧、模拟法庭、交流沙龙、执行的财产线索查找与难点突破、最新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解析等14节课程,具体以实际上课为准。

九、研修班学习形式

(一)研修班学习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模拟法庭进行诉讼实践;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设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建立研修班学习纪律,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研修班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实时将研修班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研修班的宣传和影响力。

十、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培训课程录像将上传到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系统内,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三)培训班最少要形成一项与民商事诉讼技巧有关的书面成果,公开提供给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核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班加强对考勤方面的要求。学员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准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告知并经班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累计三次缺席课程学习的学员,将不能获得律协颁发的结业证书并将其表现情况通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完成后,须对全体学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总结,培训班须形成最少一项与诉讼技巧有关的书面的学习成果(操作指引、专著等)。该学习成果列入对本次培训班学员的考核范围。考核合格的,由律协发给结业证书。

(二)培训班费用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资料费由律协负责,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联系人:黄香江         联系方式: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623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十五期青年律师研修班(在深执业3年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5-06-23 00:00:00 至 2015-07-07 18: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