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
第三次全委会在深圳召开
深圳律师网 2008年 7月 7日
广东省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全委会于 2008年 6月 28日 在深圳召开,来自深圳的范秀玲律师、庹明生、陈东文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医疗强制责任保险与律师业务。在会议中,省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立凯律师介绍了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开展的情况,范秀玲律师主持医疗强制责任保险与律师业务的讨论,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律师对会议作总结。
一致认为:从国际和国内实践来看,医疗责任保险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其对医疗专业律师来讲即是机遇又是挑战。会议中还对“‘中山三院7.21事件’、‘顺德孕妇死亡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专业律师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范秀玲律师、庹明生律师表示若患方需要,愿意在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对“顺德孕妇死亡事件”进行必要的法律援助工作。宋儒亮律师呼吁医疗法律专业律师“要勇于探索、积极协作,构建一个和谐而富有生机的医疗法律服务市场”。
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国翔律师对预备第三季度在广东汕头举办“首届医疗法律高峰论坛”的筹备情况向各位委员做了汇报,大家纷纷献计献策,并表示愿意承担组委会分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