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粤司律罚决字〔2020〕13号广东省司法厅对张邦荣律师予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张邦荣,男,执业证号: 14403201210071492。经查张邦荣律师存在私自接受委托和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的情形。广东省司法厅于 20201015日决定对张邦荣律师予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