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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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深圳一家大型制造业的一名普通员工,想咨询以下问题: 1. 我公司的底薪是2450,但是实行的是四休二制度,也就是说上四天班休息两天。由于每个月上不够21.75天的班,所以要全额扣除欠班的底薪(每个月有欠一天班的也有欠两天三天班的)。 2. 如果公司有事情需要放假的(比如说停电),那么公司就会强制员工请事假。 3. 由于我公司是制造业因此需要上晚班,如果刚好赶到法定节假日上晚班的(比如除夕夜到大年初一)也是按正常班上的,不属于加班的。 以上问题在员工心中有很大意见,不知道是不是违法的还请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