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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2〕5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张春丽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张春丽,女,执业证号:14403201411053737,在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1028日决定对张春丽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七个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