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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司律罚决字〔2024〕13号深圳市司法局对何敏康律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作者:深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何敏康,男,执业证号:14403199410790195。经查荣超所存在违规风险代理收费的行为,当事人作为荣超所负责人,对律师所负有管理责任。深圳市司法局于2024年12月09日决定对何敏康律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