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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近期去向和接触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月31日 作者:曾佩君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近期去向和接触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省律协将对全省律师(含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近期去向和接触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请各律所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律所本着关心、负责的态度,切实摸清本所律师近期去向和密切接触人员及其自我隔离、检测等相关情况。

一是如有以下九类情况中任何一类的,须填写《人员情况排查表》(附件21.现在湖北;2.去过湖北,已返回;3.去过省外,非湖北;4.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5.与医院留观病例接触;6.与来自湖北人员接触;7.居住小区或楼宇有病例;8.去过湖北人聚集较多地方;9.本人感冒或共同居住的亲友感冒。

二是对曾接触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律师人员,须填写《居家隔离日志》(附件3,并做好做实自我隔离工作,一旦出现患病情况,应立即就诊。

请各律所联络人于每日14:00前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68334710@qq.com21日报送当日及之前累计情况,22日开始报当日新增或减少情况,市律协将统一汇总后报省律协

二、请各律所注意收集本所及律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做法与好人好事(包括捐款捐物、义务提供法律服务等),每日一并报市律协汇总上报。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近期去向和接触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2.人员情况排查表

3.居家隔离日志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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