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四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现场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5月30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二〇一四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工作安排,市律协定于2014年6月3日—4日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组织本所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实习人员本人按要求完成缴纳培训费、提交书面材料、录入指纹等流程。现将培训相关安排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一)确认时间(因报名人员较多,为保证现场工作秩序及提高工作效率,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下列时间安排前来市律协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学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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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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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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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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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周二)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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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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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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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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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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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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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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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周二)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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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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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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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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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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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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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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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4日(周三)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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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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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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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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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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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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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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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4日(周三)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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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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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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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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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编号详见附件《2014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学员编号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现场录入指纹的学员,请该所行政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代其完成缴费、材料提交等流程。并请该学员最迟于6月6日12:00前到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进行指纹录入,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培训。)
(二)现场确认地点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地址: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三)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用为:2000元/人
2、缴费方式:
①
现金缴纳;
②
银行转账:在报名现场确认前,请以律师所为单位统一将培训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提前转入深圳市律师协会银行账户。报名确认时各律师所办理人员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注明律师所名称、缴款姓名),如存现金请提交“现金存款客户回单”原件(款项来源注明律师所名称及缴款姓名)。
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帐号如下:
单位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帐 号:6012 1000 05051
联系人:林倩雯
电 话:83025760
(四)现场确认流程
1、现场缴纳培训费或核对缴费情况(转账方式)并领取缴费收据;
2、提交确认书面资料;
提交的资料包括:市律协出具的培训缴费收据;《2014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报名表》两份(要求加盖律师所公章,此表格为实习人员系统中打印);大一蓝底证件照一张(除粘贴表格的照片外,另外提交一张照片贴在表格的右上角并圆珠笔注明律师所名称、姓名及学员编号)。
3、录入考勤指纹。
(五)注意事项
1、缴费和提交材料须以律师所为单位,由该所行政人员进行统一缴费,并携本所全部已报名人员资料统一提交;
2、现场录入考勤指纹须本人到场,并以所为单位统一进行录入指纹,以便培训期间考勤;
3、请各律所行政人员提前督促本所已网上报名实习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二、培训考核办法
1、出勤率高于95%且考试成绩高于65分(包括等于)者为培训合格;
2、考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姓名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3、考勤合格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4、考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年度培训和考试;
5、 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合格者,均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次培训及考试;
6、集中培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7、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有怀孕、患流感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以便市律协做好相应安排。
三、食宿安排
1、用餐安排: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内就餐可选择租用充值卡(押金30元)或当日购买餐券的形式。学员可在培训开班时进行购买。
2、住宿安排:
需住宿的实习人员,届时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根据情况安排校内招待所或者联系协议酒店,费用约140元/人/天。
联系人:黄红珍、熊丹、周山清
电 话:88281715、88301969、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