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综述】“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拓展及思考”专题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日 作者:宪行委 责任编辑:业务创新委
2017年7月22日下午,市律协宪法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简称“宪行委”)举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拓展及思考”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宪行委主任刘南筠律师主持,副主任管铁流律师、房蓉晖律师及全体委员参会。市律协梅文监事列席会议。
宪行委刘南筠律师、李保明律师、谌秋林律师在研讨会上分别从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需求、服务机制、基本情况、收费以及律师在行政法律服务中的专业素养等面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思考。
一、刘南筠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思考
(一)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特点和机遇
1.新形势下政府法律服务需求呈现新的特点:
(1)行政法律服务需求量剧增
具体表现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常态化。中办、国办印发了有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更是为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迅速发展带来契机。
(2)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2.政府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更新,对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要求不断提高。
(二)新需求下转变业务思维
1.避免对常年法律顾问的认识误区:
(1)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只挂名,不干事
(2)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只为名,不为利
(3)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律师,不谈钱
(4)行政诉讼业务难做,费用低
2.正确认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优势:
(1)扩大律师所知名度
(2)及时了解把握最新政策
(3)提升顾问律师的视野
(4)提升律师的综合业务能力
3.展望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前景:
(1)法律需求量大,服务方式创新
(2)专业要求提高,更新价值观念
(3)业务领域细分,提高专业竞争力
(4)从鸡肋做到鸡腿
(三)目前常见的政府法律服务需求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驻队律师服务
3.打包式法律服务
(1)打包一定时段内全部法律事务
(2)打包一定时段内某类法律事务
(3)打包某类法律事务一定工作时间或一定件数
4.各种专项法律服务:
(1)某件专项事务
(2)某时间段时某类事务
(3)某时间段内某些部门事务
5.近几年比较新的业务类型:
(1)职权职责梳理
(2)职权交叉和边界界定
(3)负面清单制定
(4)法规梳理评价
(5)立法后评估
(6)专项课题调研(立法类、执法类、管理类、综合类)
(7)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
(8)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指引、文本规范
(9)行政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完善
(10)风险评估
(四)针对政府单位在确定服务方案时的特殊性
1.费用的确定性:
(1)受预算控制、难调整,需要充分预测和考虑工作量
(2)利于顾问单位确定预算
(3)工作要有前瞻性、计划性
2.费用标准的特殊性。不能全按商业服务的计费方式,尽可能找法律依据。
3.服务成果的确定性,需形成明确的工作成果,便于结算、审计。
4.受政府采购约束:单项法律业务50万元以上需招标,但有的单位认为不只是单件业务,一个律师所全年总计也不能超过。
5.充分考虑服务人员的流动性。
6.文件处理要求高,需形成法律意见书、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
(五)中熙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开展情况
1.初期投入大的表现:
(1)业务团队组建问题
人才储备:业务先行还是人才先行?
熟手难找:是挖来的还是培养出来的?
稳定问题:怎么才能让年青人喜欢行政法业务?
(2)业务带头人精力的投入及个人的牺牲精神
(3)分配上向行政业务团队的照顾和倾斜
2.体制优势:公司化管理,较为稳定的团队,后台的支持和协作。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必须团队作战,只有团队才能更好地解决以下问题:
(1)工作时间困境
(2)专业结构局限
(3)专业研究和细分的可能
(4)以量促深度,增强专业竞争力
(5)以规模化和稳定性养效益,实现可持续性
2.决策优势:从全所角度,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定位为优势业务和重点业务之一,在资源和管理上的倾斜。
3.专业优势:专业化与专业量的相辅相成,有条件进行专业细分。
(1)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中心下设:
①区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
②人居环水业务部
③城管综合执法业务部
④安监执法业务部
⑤综合业务部
⑥课题研究部
(2)主要服务产品:
①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②执法指导、伴随执法
③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强制执行案件
④定制驻点服务
⑤重大疑难执法案件、信访维稳案件专项服务
⑥清理梳理行政职权职责清单
⑦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专项服务
⑧执法工作手册、行政许可工作手册编制服务
⑨课题研究(业务调研、风险评估、执法类、管理类)
(六)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开拓的体会
1.必须团队作战
2.必须坚持投入
3.必须服务专业
4.找到好的切入点拓展外延业务
二、李保明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拓展
(一)法律服务市场对行政法律师的热门需求
行政法律师当下已经成为律师的热门业务。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2.5万件,同比上升13.2%。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73.8万件,同比上升8.2%。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同比上升1.5%。行政案件比民事案件增长率高出5%,比刑事案件增长率高出11.7%。
(二)政府法律顾问的市场需求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六条第五项明确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聘请3名以上的专家和律师担任本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至5年。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聘请专家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本部门的法律事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家和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和惠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的推进普遍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讨会透露的重大讯息:惠州市三级党委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位于广东省前列。
5.由于行政机关将复议、诉讼案件的败诉率纳入绩效考核之列,依法行政成为了各级行政机关的迫切需求。
6.行政机关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利用外聘律师的行政诉讼专业经验和业务水平,减少行政诉讼的败诉率,防止绩效考核的不利结果,催生了聘请律师的迫切需求,基于中国庞大的行政体系,如各级政府部门均聘请律师,行政诉讼律师将具有巨大的法律服务市场。
(三)行政法案件的开拓技巧与方法
1.高度重视行政法业务,组建专业行政律师团队。
2.行政律师的专业地位较高,执业法律风险更小。
3.定期向东莞市各级政府部门、东莞市律师协会开展行政法律师业务的专题讲座活动,树立专业权威形象。
4.通过某一地域当事人的口碑宣传方式开拓当地案源。
5.通过胜诉案例吸引更多地类似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
6.通过办理的典型案例、法庭网络直播、观摩庭审展示律师的专业能力、口才、素养和形象。
7.加强网络、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树立专业品牌形象。
8.积极参加行政法领域的交流会、研讨会,获得更多同行的合作机会。
9.通过典型案例加媒体合作方式宣传行政法律师业务。
10.在律师同行中不断地积累口碑和人脉,树立专业律师形象,获得更多地案件合作交流机会。
11.在大型活动中以专业律师身份出席,展示专业律师风采。
12.在律师执业证注册地,专门为政府服务,在律师执业证注册地之外,可以为行政相对人服务,避免利益冲突,获得更多地案源。
13.通过开展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获得执业地位的美誉度和专业形象。
(四)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案件的收费
1.政府法律顾问财政资金的保障性。
2.根据《关于统一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24号)规定,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低于50万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即聘请法律顾问在50万以下的,可以由政府部门自行决定。
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规定,行政诉讼收费与民事诉讼收费适用一样的标准。
4.行政律师创收方案:
《律师法》规定,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但并没有禁止分阶段收费,因此,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支付能力可以制定四套收费方案,供当事人选择。
第一,按小时收费方式,每小时最高收3600元。
第二,案件代理分阶段收费,分为听证、复议、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的收费。
第三,案件代理打包支付方式,确定总的收费金额,可以选择分期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比分期支付优惠20%)。
第四,深受当事人欢迎的收费方式,按照与当事人事先协商约定的金额支付前期办案经费,待达到当事人的诉讼目标时再支付约定的律师费,可以参照风险收费的比例、金额收费。
三、谌秋林律师:介绍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谌秋林律师,本宪法与行政法律委员会委员,省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三方面介绍了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最近工作的情况,促进两委员会开展交流业务经验。
(一)是做什么的
该专业委员会是新一届律协第一次新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有八大项,其中最主要职责是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落实,加强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的研究,以及给律师为党政机关法律服务提供操作指引和服务产品。
(二)目前做了什么
成立三个多月以来,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要组织了三次会议和研讨。一是与惠州市律师协会在惠州市联合召开推“进普遍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讨会”,学习、推广惠州市全面建立党委系统法律顾问的经验和典型,以进一步推动全省地方党委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二是由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和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办,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和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承办《广东法治史》首发式暨“落实与挑战:把党委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学术研讨会召开,从理论上进一步为推进党委法律顾问服务提供理论支持,为全省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供具体操作建议。三是召开”立法(政策法规规章)评估业务研讨会,由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波、省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副处长欧阳斐、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付洪林分别就地方立法的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省政府法制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及当前行政诉讼的热点问题进行介绍,并就如何在立法规定和实际操作中逐步引入律师参与立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评估、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出了设想和建议。除此以外,其他正在开展的工作均是围绕省律协部署的重点工作,包括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政府法律业务指引和政府法律业务新产品开发、政府法律业务专业年度报告以及典型案例等。
(三)工作有何价值
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开展的重点工作均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党、依法治国的方针下,围绕如何进一步在地方和基层党政机关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行。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按照省律协的工作安排,通过研讨会、宣讲会、开发新产品等方式,向各地宣传先进和典型经验,实际上是希望通过这些工作推动党政机关供给侧改革,不断增加法律服务供应的数量,改善法律服务供应的结构,为广东地方党政机关的法治化出力,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上述就是目前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所开展的各项主要工作、进展及其所有工作的价值。同时,也建议深圳律协宪行委多与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开展合作与交流。
供稿:宪法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执笔:陈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