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们跟几个人合资做金矿生意,大概5、6个人,每个人最低20万起,为了方便资金管理,我们从当中选举出一个有实力的人来掌管,他把他的房产证放在我们这里作为抵押,承诺每个月给我们不低于3000元生活费,但是至今为止给我们的生活费不超过5000块,我们也跟他谈过,也到他家中闹过事,但是每次都是被忽悠!后面我们才知道他带着我们的钱去做他自己的生意了!我们跟他是有签过合同的,合同到期是到12月份,但是我们现在急着用钱,根本就等不到那个时候,现在我们都很急,要怎么样才能尽快的打这场官司呢???需要提供怎样的资料? 望回复!万分感谢!!! 跪求!! 如果可以,请联系我本人,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