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位老人结婚已有几十年了,共生育4个子女,其中,2位女儿已出嫁;近年来,双方感情不是很好,女方今年63岁(无稳定收入),男方68岁(每月能领取1600左右的养老金); 2.2012年初,他们商量决定分家居住(分别住在两个不同的家庭),女方与小儿子一起生活,男方与大儿子一起生活;对于已经基本没有收入能力的女方来说,生活费与医疗费的开支是必不可少的,但当女方向男方要求给生活费或医疗费时,经常遭到男方的拒绝,甚至有时一分都不给,并跟女方说:由于女方现在是跟小儿子一起生活,生活费或医疗费等应该由小儿子承担,他不会管的; 3.请教:像此类情况,到了退休年龄的女方用于维持基本生存的生活费或医疗费具体该由谁承担赡养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