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 作者:熊丹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确保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高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律师增补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具体负责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作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富有声望,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三)连续在深圳专职执业八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未受过任何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五)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面试考核工作(至少保证每两个月能参加一次面试考核工作);
(六)公正廉洁、热心参与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4日—11月24日
三、报名材料
1、《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报名表》;
2、《深圳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履职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并确定后,提交会长会、理事会通报后公布。
联系人:黄红珍、熊 丹
联系电话:88281715、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