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继承房产公证要收一万五千元?
深圳晚报
最近,市民马先生准备把妻子过世后留下的房产过户给女儿,没想到办过户手续时,尽管自己带齐了证明材料,仍被要求提供继承公证。而该公证要按继承房子评估价的2%收费,即需缴纳15000多元公证费。这让马先生很不理解。
过户房产需提供相关公证两年前,马先生的妻子去世。按照妻子遗愿,他打算把自己和妻子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唯一的亲生女儿。“按照顺序,遗产继承有4个人,我和我女儿,还有我妻子的父母,(国土局)要求去公证,才能办过户手续。”
马先生的岳父母在河南老家出具了一份公证书,声明放弃继承女儿遗产的权利。带着这份公证书,马先生和女儿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出乎意料的是,对方还要求他去做继承公证。“对方说有这份材料也不行,必须还要去做个公证才可以办理。”
公证费要收房产评估价的2%无奈之下,马先生只能去办理公证,但是公证所需缴纳的费用让他大吃一惊。“(公证费)要按照房产价格2%收取,房子评估价是70多万,算下来要收15000多块。”马先生表示,在外地办同样的公证才300元一份,到深圳这里就要1.5万元。同样是一份公证书,费用却相差将近50倍。
“只是简单的继承,却要收这么高的公证费用。我问他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对方让我自己找。”马先生表示,房子是他和妻子联名共有,妻子去世后,女儿将继承这套房子50%的产权。即便必须强制公证,按照继承人数量进行等分,除去已经做过公证的岳父母,目前仅需公证的只有马先生一人,收费也必须以房产评估价的1/8为标的额,不能笼统按照评估总价的一半来收费。
深圳某律师认为,关于房产的遗产继承必须强制公证并按标的额收取费用,在深圳的确有法可依,但是同样存在争议之处。“我们这个地方性的立法,是跟全国性的《公证法》存在一定冲突的,因为《公证法》要求的是自愿公证,但是深圳要求强制公证。”
要的是继承权公证书公证的意义在于,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马先生认为,强制性公证再加上似乎并不透明的收费标准,让公证的性质变了味儿。于是记者跟马先生一起,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了解相关情况。
在马先生的带领下,记者首先来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二楼收文窗口。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马先生欠缺相应公证材料,因此无法办理过户。不过对于为何一定要做公正,工作人员表示要去一楼咨询台咨询。
在一楼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称,之所以要求以公证形式明确房产继承人选,是为了避免出现争夺遗产的纠纷。“我们需要一个继承权公证书,你提供再多人说放弃这个继承都没有用,我要的是确定由谁来继承的一个公证。”
该工作人员称,1991年,司法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已有明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便是要求马先生对继承人选进行强制公证的相关规定。“我们只认两个东西,一个是公证书,另一个是法院判决书,要是法院判了由谁来继承,我们就执行。”他说。
在登记中心三楼的深圳公证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相关费用,均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执行。“费用就是2%,要继承的是一半的产权,房子评估价的一半,再乘以2%,也就是14000多块钱。你不办也可以,只要房子不买卖就可以。”据了解,在放弃继承的公证项目中,深圳与河南一样是300元。只是在继承公证项目里,需要按房产评估价的2%收取。
相关链接香港此类公证费不按房产价值算如果是做同样的公证,香港怎样收费?据了解,香港沿用英国公证制度,在普通法系的英国没有“公证人”这一专门的职业,因此,香港的公证人主要由律师或其他相关执业者担任。只要律师给出具体文字公证证明材料,就可以合理继承。
虽然不按房产价值收费,但是在律师收费高昂的香港,请律师做公证的费用会不会按房产价值比计算呢。香港某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麦小姐表示,如果在香港想过继给指定人士,律师是按查询分数收费的,并不根据房产价值收费。“我们通过审核证实继承人身份的材料来收费,例如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一般这个费用大概3500港币左右(折合人民币大约3000元)。”麦小姐也表示,具体收费还要看这个公证要放多少公证文件在里面才可以确定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