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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商标罪从犯量刑过重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3日 作者:

我姐被人推荐去一生产假冒三星手机的工厂仓库,以每月5000元的工资做仓管。该工厂仅有此一间仓库,将要生产的手机配件购回库存,然后根据生产手机的量,待通知后我姐将配件发出给送货的人,再送至组装厂家。组装完后由人送回仓库。仓库仅我姐一个人,她的工作就是得到通知后:出货手机配件,入帐组装好手机。 因组装厂家被抓,供出仓库。警察在仓库查获约3000万(以正品价计算)手机成品与配件。我姐也被抓。 现当从犯判2年并交罚金50万人民币! 我认为只是一个每月拿5000元工资,最基层的一员工。不应判如此重刑!我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