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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被收购,新公司口头上说待遇不变,员工不想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原公司已经注销了,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什么都没写,这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呢?可用根据这个进行维权吗? 之前在网上看到过关于真正意义上的合并和形式上的合并,这两个具体有什么区别吗?对赔偿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