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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清律携 鹏凤远行

深清律协签署《清深律协共建联谊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作者:徐占雄 责任编辑:黄红珍

4月24日上午,市律协会长张斌,监事长曾常青,副会长王伟、曾迈,理事、培训委主任彭学武,秘书处秘书长黄红珍等一行8人赴清远市律师协会进行考察交流。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清远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房梓华,清远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清远市律师协会会长邝庆刚,清远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清远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张豫林等7人参加接待并座谈。

会上,张斌会长和邝庆刚会长分别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和清远市律师协会签署了《清深律协共建联谊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深清两地法律服务业务拓展、律师事务所管理、行业培训等方面展开务实合作。

房梓华副书记对张斌会长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由衷感谢深圳律协对清远律协的关心、关爱和支持。房梓华副书记指出《清深律协共建联谊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清远律师行业载入史册的大事。他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清远市司法局和清远律协将不遗余力地支持两地律师行业的工作,并希望两地律协以此次签署协议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交流、战略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推动两地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张斌会长对清远市司法局和清远律协的接待表示感谢,希望通过两地战略合作,加深双方友谊,有效推动两地律师行业的发展。他强调,两地的战略合作要建立在两地联动机制的基础之上,多措并举推动落地落实,一是要积极共建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特区律师示范带头作用,带动清远律师,共同提高两地律师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开放线上培训平台,调动深圳培训资源,线上线下共同助力清远律师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强两地青年律师的合作联系,组织两地青年律师举办辩论赛、读书会、技能大赛等活动,推进两地青年律师深入交流合作。

座谈会上,双方还重点围绕行业培训、律所管理、品牌宣传、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会后,座谈双方人员考察参观了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三方就在清远校区建立深圳、清远律师培训基地达成共识,并就下一步如何共建共治共享进行了重点研究,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