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7月16日上途中被一辆粤B899Y7雪铁龙轿车撞伤,到**队处理对方负全责在没有经过协商处理索赔问题时候,肇事司机悄悄叫人将肇事车开走并带到我在医院开具的病例及在医院照的片子全部带走。当时**没有定事故责任书。**不但没有扣肇事司机车甚至连行驶证驾照也还给了司机。当时我看两人有说有笑的“本人怀疑两人认识”仅此怀疑可不做参考。**仅仅只对肇事司机处罚100元罚款扣三分。当时医院开具证明让我在家休养一周。到**队处理肇事司机说在杭州出差。今日我打电话给肇事司机,对方以在杭州出差为由拒绝与我见面。并说你想要钱可以到法庭上见《对方是律师》身为一名在外打工的外来工,工作是最重要的难道我为了仅仅一点赔偿连工作都要失去与对方纠缠不清吗?以下为当事人车牌请有同情心的律师协会帮我出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