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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收回出租房

发布时间:2015年9月8日 作者:

你好!我在深圳有一出租房,在2012年6月与一房客签定5年租赁合同,合作期到2017年到期。现在因我女儿要结婚需住房,所以我打算提前收回这出租房给女儿,今天刚打电话给房客让他一个月后把房子清空给我,但他表示不同意退房,或者退房要我赔偿他装修费!他也没怎么装修,他只是把我的房子隔成一个个单间出租给别人,当初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约定是可以提前收回房子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偿一个月押金而已,没有约定赔偿装修费之类的条款!房子确定要提前收回!现在我需要承担什么赔偿呢?他的装修费我需要赔偿吗?谢谢你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