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联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5月5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我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之间的学习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提升本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九届律协第一次会长会审议决定设立“深圳市律师协会行政主管联谊会”(联谊会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0名)。欢迎我市各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积极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
从事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财务等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二)
热爱律师事业,熟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运作;
(三)
同一律师事务所限报一人。
二、
报名时间
2014年5月5日—5月16日
三、
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附后)加盖律所公章后送至或传真、Email至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连庆海 83025881 传真:83025177 邮箱:215468530@qq.com
刘 峰 830257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