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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委开展税务法律服务 --企业对赌协议的相关税务问题交流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 作者:税务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郑标

2024年9月18日,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委”)主办、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企业对赌协议的相关税务问题交流会”通过线下参会的方式成功举办。

本次交流会由税务委副主任杨声律师主持,税务委主任吕志合律师、顾问任正勇律师、委员石楚律师、干事姜铭律师、干事陈华霭律师依次分享。

首先,税务委主任吕志合为大家分享主题的是《企业因对赌协议取得的业绩补偿是否需要纳税》,详细分享了本案案情、观点及结果、对堵协议的效力问题,最后对“业绩补偿款”是否属于应税收入,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分析及见解;任正勇律师分享的主题是《对赌失败申请退税的几点思考》,通过具体公司案例,对赌失败对股份回购所涉主体是否形成税务义务,对赌协议面临涉税争议后的路径选择,为我们分析了对赌协议相关的税务问题;姜铭律师分享的主题《税法法规》我们了解税务的相关规定,如何合规合理去解决对赌协议中的复杂税务处理问题,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处理投资协议中的税务合规问题;陈华霭律师分享了《对赌协议失败不予退税案--税务交流探讨》,对赌协议法律性质的探讨,让我们了解到对赌协议属于无名合同,设立对赌协议时,应如何更好的去规避对赌协议的风险;石楚律师分享的是《从上市公司案例看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评析了首例公开对赌失败申请退税案,分享了对赌协议的几种涉税财税处理方法。

大家分享后,在场的律师们围绕着对赌协议取得业绩补偿是否需要纳税”“对赌失败如何申请退税”“对赌协议失败不予退税案”等对赌协义的相关税务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收获满满。

通过本次交流会,参会人员对《企业对赌协议的相关税务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赌协议是企业并购中常用的一种投资协议可以在信息不对称、未来盈利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一种约定在签订对赌协议时,交易双方应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合理规划税收事项,以减少潜在的税收风险,法律专业人士的保驾护航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