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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司罚决字〔2018〕4号广东省司法厅对陈存省律师予以“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作者: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纪律部


陈存省,男,执业证号:14403200710311593。2017年5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粵0303刑初905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当事人陈存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决后,当事人没有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广东省司法厅于201848日决定对陈存省律师予以“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