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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5〕21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李玉香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1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李玉香,女,执业证号:14403200211948469,在广东钜润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5年3月4日决定对李玉香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