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代理律师:法人不根据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支付余款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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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我父亲因意外过世,原2009年左右在深圳开立的一家服装厂里有20%的股份,且在该厂担任总经理职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协议:1、法人分三次支付总计100万的历年未支付的分红及股权回收款项,最后一次交款日为2016年10月31日;2、我方收到款项后及时办理股权转让事项;3、我方在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法人承担。但我方在积极办理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对方法人还有10万余款不肯支付,另产生的3万多的费用也不愿支付,多次协商未果,更是对我方进行人身攻击。另外公司在2009年向我父亲借款九万元,未备注借款期限,盖有公司公章的借据,对方也拒不承认。现我方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事项,特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