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纪律部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分别由二十五至五十名委员组成”,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现有委员30名。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依据相关规则,现决定增补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请符合条件且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选任时其所在的执业机构最近一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2、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执业操守和威信;
3、具有八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深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超过五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4、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方式:
点击此处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2日–2018年4月8日
四、注意事项:
1、一家律师事务所中只能一名律师在调查委员会或惩戒委员会任职。
2、一名律师只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已参加其它专门委员会的律师不能重复报名。委员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提请市律协理事会确定。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2日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8302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