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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纪律部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分别由二十五至五十名委员组成”,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现有委员30名。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依据相关规则,决定增补调查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请符合条件且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选任时其所在的执业机构最近一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2、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执业操守和威信;
    3、具有八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深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超过五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4、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方式:

点击此处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2日–2018年48日
     四、注意事项:
     1一家律师事务所中只能一名律师在调查委员会或惩戒委员会任职。

2一名律师只能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已参加其它专门委员会的律师不能重复报名。委员候选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提请市律协理事会确定。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2日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8302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