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21〕48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李玉香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李玉香,女,执业证号:14403200211948469,在广东钜润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未及时开具律师费合法票据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78日决定对李玉香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