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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 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来源:关税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7日 作者:税法委 责任编辑:业务创新委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自201882312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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