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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字[2013]09号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卢学希律师被给予“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9日 作者:

卢学希律师,男,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19971062439920133月,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卢学希律师违反规定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各种与律师执业无关的学历职称和职务,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五条第(十三)款之规定,201351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卢学希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