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解析及律师实务技能”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4月8日 作者:李静清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关于集体协商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经营成本造成较大冲击,众多企业对此深感忧虑。为帮助本市律师更好地掌握和理解《条例》的内容,提升集体协商法律服务技能,市律协邀请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于2015年4月21日举办“《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解析及律师实务技能”专题讨论,具体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14:30—17:00
二、讲座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
三、讲座主题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解析及律师实务技能
四、主讲人
沈威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五、参加人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其他事项
本次讲座计4学分,请参加讲座的律师携带新版律师会员卡刷卡积分。会员卡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律师,请携带执业证或律协会员部开具的回执现场签到,否则不予积分。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须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授课人员进行讲课效果评价后才能计算培训学分,不进行讲课效果评价的,不予统计现场培训学分。
评价链接将于讲座当天附在此通知下方,请留意。
联系人:李静清 联系方式:83025978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年4月8日
附讲课大纲:
1.
《条例》修订的背景
2.
《条例》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
3.
《条例》对外部影响(政府/利益相关者)
4.
《条例》条文纵览
5.
《条例》核心:集体协商
6.
《条例》重要条款解读
7.
典型集体协商案例解读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