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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联邦法官裁定美国情报部门监听“合法”引争议

来源:2013年12月28日中国新闻网·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作者:


中新社纽约1227日电(记者李洋)纽约联邦法官27日裁定,美国国家安全局等情报部门的监听行为是“合法”的,立即引发争议。

  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法官波利在当天的判决中声称,民权组织要求美国政府停止监听的诉讼“不在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内”。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旨在禁止无理搜查和扣押等行为。

  波利在长达数十页的判决书中认为,有关监听项目是为“防止类似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再度发生”,并有《爱国者法案》作为法律依据。他据此驳回了民权组织对美国政府的有关诉讼申请,不支持民权组织提出的有关停止监控的要求。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立即对判决表示欢迎,但拒绝发表进一步评论。而民权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则对裁决表示“相当失望”,批评波利的裁决错误,低估了监听活动对美国公民隐私权的侵犯,并表示将做好准备上诉至联邦巡回法庭。

  华盛顿联邦法庭法官数天前刚刚裁定,美国国家安全局针对美国国内的大规模电话监听项目“可能违宪”。纽约和华盛顿法庭的判决明显存在矛盾,因而此案审理并未完结。

  纽约和华盛顿的联邦法官对美国最高法院30多年前的有关裁决也各有不同解读。纽约法官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依然有效力,而华盛顿法官则认为随着时代变化,有关裁决应作出调整。最高法院1979年一项判决称执法部门有权实施类似的电话监听。

  外界普遍认为,案件很可能会交由美国最高法院进行最终裁定,特别是目前当地方法庭作出明显不同的裁定时,增加了最高法院干预的几率。

自斯诺登今年6月曝光美国国家安全局秘密情报监听项目以来,多个民权组织就此对奥巴马政府提起诉讼,各界也高度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

 

纽约法官裁决NSA监听合法  称隐私非绝对权利

 

来源:20131228日中国新闻网·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中新网1228日电 据外媒报道,一名美国联邦法官27日裁决,美国政府对电话网络的大规模监听是合法的,这个裁决与一周前另一家法院的裁定完全相反。

  纽约州南区联邦地方法庭的法官威廉·波利说,当局的这一监听行动是“对基地组织的一种反攻击”。

  波利法官还说,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大规模监听项目,甚至可能阻止类似“9·11”那样的恐怖袭击的发生。

  上个星期,一名华盛顿联邦法官说,国安局的这一大规模监听计划“很可能是违反宪法的”。

  但现在波利法官说,在平等和公众利益两者之间权衡利害关系, 决定了政府的监听行为是合法的。

是基本权利但不是绝对权利

 

  波利法官在他长达53页的裁决书中说,私人资料免予被别人搜索和获取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不是绝对的权利。

  他说,人们每天都自愿向跨国公司交出私人的、看似很隐秘的资料,那些公司则利用这些资料来盈利,这种情况是比政府搜集电话数据更大的对隐私权的侵犯。

  波利法官还说,政府搜集公民电话信息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调查和阻止恐怖袭击,没有证据显示政府使用这些信息作为别的用途。

  他因此驳回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提起的一项法律诉讼。

  ACLU对此表示非常失望,认为这一裁决曲解了相关法规,低估了政府监控对隐私权的影响,误用狭隘和过时的先例,来解读核心的宪法保障,所以他们将提出上诉。

一直为国安局大规模监听计划辩护的奥巴马政府,对波利法官27日的这一裁决表示欢迎。

 

(深圳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辑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