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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发现协议有漏斗,怎样索要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6年6月6日 作者:

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签订日期是2016年1月4日,小孩未满一周岁,归女方抚养,可是关于抚养费的条款是2015年底商量决定的,所以协议书上写的是每年1月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的抚养费,结果男方反悔改成每月支付,并故意拖欠2个月抚养费不给,这种情况我去法院起诉,法律会支持吗?并且男方收入很高,给的抚养费是其首付的10%,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