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首次向我会征集2010年度立法项目
深圳律师网2009年11月12日
近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特就近期将编制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稿)》向我会征集 2010年度立法项目,旨在进一步增强深圳市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前瞻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据悉,此举为深圳市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首次向我会征集立法项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我市律师的信任,凸显了我市律师在参与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律师参与立法、公共政策研究与决策的优势正逐渐显现。引入律师意见不仅可以提高法律的操作性,还有利于协调多方利益,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政议政的积极性。2008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办 “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立法辩论会”,首次引入律师团为各大利益主体公开进行立法辩论,率先在全国开创了“开门立法”的模式。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对我市律师的突出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特致信我会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一起探索和发掘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民主形式。
此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向我会征集2010年度立法项目的举措,为我市律师参政议政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对此,我会高度重视,将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交专业、负责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