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监事会动态

监事会圆满完成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来源:深圳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年2月26日 作者:

 

对市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是律协监事会履行律师代表大会所赋予监督职能、深化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与途径。通过考核加强对市律协工作的监督职能,保障律师协会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自2011年来,监事会每年度均对上述对象展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01311920日,依照《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及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共同对市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201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经过认真考核、整理汇总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总体来说:2012年度,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简要而言:

(一)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自换届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在理事会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其中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工作表现较为突出。

同时也存在着个别委员会工作计划针对性不强,可行性、实际操作性不高,导致工作计划流于形式;有些委员会内部通力协作不足,工作均由主任、副主任或若干骨干委员完成,未能发挥和调动整个委员会力量;一些委员会逐渐形成“小俱乐部“的工作模式,未能惠及全体律师,未能对整个协会的工作做出贡献等问题。

监事会建议:本届专门委员会在剩余的任期内,要充分调动全体委员的积极性,自觉履行竞选承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会长团队应加强对所分管的各委员会的督促和指导,以更具实际成效的工作成果,向全体律师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专业委员会

2012年度,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共举办49场次的业务研讨会和专业讲座。这些业务研讨及讲座活动基本涵盖了律师执业的各个专业领域,讲座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提升了律师的专业素养,颇具工作成效。其中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税法法律业务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表现较为突出。

但同时各委员会间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工作缺少创新,少数委员会满足于办几场讲座了事,而讲座内容流于形式,与广大律师的要求差距较大;二、虽有工作计划,也签订了责任状,但是,仍有部分委员会没有完成工作计划;三、有些委员会的活动仅局限在委员之间,未能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惠及全体律师的活动;四、工作深度不够,研究成果不足,特别是对行业业务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引较少。

监事会建议:会长会、理事会及业务发展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应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协调,严格奖惩,希望业务发展委针对专业委员会工作特点,出台统一、具体的工作指引,使专业委员会工作实现“定位准、力度大、惠及广、效果好”的工作目标,更好的满足全市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经过上一届的草创期,本届进入平稳发展时期。做为协会最贴近基层律师的工作委员会,在市律协的领导下,在各区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结合各区律师生存发展现状,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各区律师业发展和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细致扎实,在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律师队伍建设、律师维权、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不菲的成效。其中福田、龙岗、宝安三区工作较为突出。

监事会建议:区工作委员应发挥联系基层律师的优势,切实考虑如何贴近区属律师的各种诉求,为区属律师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是区工委优先考虑的工作。各区工委应配合区司法局制订辖区律师业发展规划。为区属律师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把拓展业务领域,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等方面作为突破口,为律师业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同时,市律协也应加强对区工委工作的指导力度,定期走访各区司法局和区工委,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各区工委在做好本辖区工作的同时,加大与协会下属各委员会及其他各区工委的工作联系,将各区律师工作由单一的点状深化向复合式的网状发展推进,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本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全文已通报理事会,并将在20133月即将召开的八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书面通报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