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要求男方的父亲替儿子给予女方补偿吗?比如男方父亲的房产赠送给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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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都是深户,现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有一条为:因女方生活困难,带着三个女儿且名下无房产,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男方的父亲xxx(身份证号:xxx)位于深圳市宝安区xxx的房产赠送给女方。自此离婚协议书生效第二日起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且过户手续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我的问题:1、离婚后女方名下无房,这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2、是以赠送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3、如果该协议生效,是否还需要男方父亲签字?4、该房产购买刚好满五年,过户需要什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