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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9〕1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胡广伟律师分别予以“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胡广明,男,执业证号:14403200110230628,在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同时担任同一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1949日决定对胡广明律师予以“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