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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办法》讲座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916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经正式施行,该实施办法中规定基层工会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施行工会工作考核和鼓励制度,这在全国属于首创。因此,为加强深圳市律师对该办法的深入了解,以提高相关案件业务办理技巧,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对该实施办法召开一次讲座,欢迎广大律师踊跃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讲座时间: 9 19日上午 930-1200

讲座地点:市律协多功能厅

讲座主题:《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主讲人:劳动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段毅律师

参加对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其他事项:本次讲座计4分,请各位参会律师随身带好电子培训卡

另外,讲座完毕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留下继续讨论如下事项:

1)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业务指引的制定进程说明

2)关于收集劳动争议案例编辑出版事宜

 

联系人: 杨一阳  李雯雯

联系电话:83025728  83025881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