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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后当事人双方就增加抚养费问题在签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协议需要做公证吗?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0日 作者:

当事人双方在民政局自愿协议离婚,当年商定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月一千元,数年后,现男方自愿追加子女抚养费每月二千元,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是否有效,协议需要做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