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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禁毒办通﹝2015﹞32号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8日 作者:刑委会 责任编辑:李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通信管理局、交通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日趋严重。为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规范互联网秩序,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向同级禁毒委员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并将互联网禁毒工作纳入各级禁毒委员会综合考评体系。

 

(九机关印)

2015年414

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遏制毒品蔓延、净化网络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当前形势、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清醒认识当前互联网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和现实毒情蔓延共同作用下,互联网迅速发展为毒品违法犯罪新的传播平台和联络渠道。部分吸毒人员在网上聚集交流吸毒体会、集体进行吸毒活动、引诱发展新吸毒人员。部分制贩毒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毒品及其他涉毒物品销售信息、交流制毒技术、联络实施毒品犯罪。互联网信息传输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和信息内容庞大复杂、不利监管的难点,加速了毒品传播蔓延,诱发新吸毒人员滋生,增大执法打击难度。互联网上涉毒有害信息和涉毒活动,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精神文明、破坏网络秩序,使全国毒品问题更加复杂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危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严厉予以整治。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必须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全面净化网络环境。但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互联网禁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互联网禁毒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缺失。一些互联网企业、网站追求经济利益,不履行社会责任,放任网上涉毒违法信息传播扩散。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涉毒活动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对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重要意义,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互联网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全国禁毒斗争为主线,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为总体思路,各地区、各部门发挥优势、整体联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坚决切断涉毒有害信息网上传播渠道,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通过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使网上涉毒有害信息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网络禁毒监管体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意识显著增强,国家维护网络秩序、开展网上禁毒斗争能力显著提升。

二、 明确职责分工

3.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推动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网上禁毒斗争,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教育引导互联网行业和广大网民遵纪守法,落实禁毒责任。加强舆论监督,不断挤压网络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

4.网信部门。组织新闻网站及转载新闻的网站,加强互联网宣传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强化审判指导,加大对互联网涉毒犯罪的惩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

6.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好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查处有关职务犯罪工作。

7.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开展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查互联网涉毒案件,严厉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组织清理互联网涉毒违法信息;受理处置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举报;建立网络涉毒线索通报机制、网上网下联动查处机制;依法查处为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应当加强与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听取其意见,提高和保证办案质量。

8.电信主管部门。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严格落实“未备案不接入”,履行接入用户的合法资质查验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被公安机关认定涉毒问题突出、拒不整改或涉毒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停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直至将其纳入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指导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加强互联网禁毒信息巡查、监管,配合开展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工作。

9.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涉毒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督促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禁毒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其发现有涉毒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查处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意见书》,依法查处涉毒问题严重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并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因涉毒问题严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再次任职的资格依法进行相关限制。                                                    

10.邮政管理部门。对电商业务占比较大的邮政、快递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管,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对寄递毒品行为的发现力度,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利用快递渠道运输毒品和涉毒物品行为;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明确快递行业禁毒法律责任义务;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惩处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到位、涉毒问题严重的快递企业。

11.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明确电子商务、物流寄递企业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上网用户的禁毒责任义务。建立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涉毒情况审查、评估、通报、约谈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毒问题严重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进行约谈。在禁毒委员会中增设互联网禁毒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互联网禁毒工作。

三、互联网和寄递行业责任

12.担负主体责任。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网站、即时聊天群组的公共信息加强巡查,自查自纠、主动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不得为涉毒活动提供传播条件、渠道。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用户日志记录和信息内容留存等措施,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涉毒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未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的,依法追究有关互联网企业、网站、论坛、即时聊天群组等的创建者、实际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13.配合执法办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按照有关规定,快速提供证据材料。大型、重点网站要与公安机关建立配合协作机制,组织专门的禁毒工作力量,接受禁毒业务培训,主动搜集线索,配合执法办案。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主动监管意识,严格落实寄递物品验视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四、坚决依法打击

14.加强情报线索搜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共享机制,及时发现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情况并向公安机关通报,配合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15.严厉打击网络毒品犯罪。对涉毒违法犯罪线索进行落地侦查取证、深挖扩线和打击处理,深入搜集固定证据,查清组织策划人员,开展打击行动,集中力量侦破一批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抓捕一批为首分子和骨干人员,摧毁毒品违法犯罪团伙网络。集中打击整治一批为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输血供电”的互联网及寄递企业。对于利用互联网贩卖毒品,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构成犯罪的,分别以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播制造毒品等犯罪的方法、技术、工艺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被传授者是否接受或者是否以此方法实施了制造毒品等犯罪不影响对本罪的认定;对于开设网站、利用网络通讯群组等形式组织他人共同吸毒,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等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五、加强组织领导

16.认真履行禁毒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根据职责依法加大打击查处力度,逐级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巡查监管、线索搜集、案件查办、整顿处罚工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问题会商,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高效联动、合成作战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禁毒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各部门要定期向本级禁毒委员会汇报开展互联网禁毒工作情况,将互联网禁毒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发挥职能优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7.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各部门要适时派出联合工作组到重点城市、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导,组织相关行业进行全面系统排查,落实工作措施;联合开展重大案件调查,定期通报案件查办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各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互联网禁毒工作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督促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企业改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六、严肃追究责任

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或寄递行业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违法违规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物流寄递企业等,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公安部等九部门出台互联网禁毒工作意见

坚决切断涉毒有害信息网上传播渠道

 

来源:2015429日《人民公安报》第1

 

本报北京428日电(记者张年亮报道)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近日,国家禁毒办牵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9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坚决切断涉毒有害信息网上传播渠道,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据了解,这是我国打击互联网涉毒领域第一个多部门政府正式文件,该文件作为我国禁毒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宣示了党和国家严厉整治网络涉毒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将互联网禁毒工作列为全国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了各部门职责任务、互联网行业主体责任和整治处罚措施。《意见》作为开展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法律依据,将在今后的禁毒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和现实毒情蔓延共同作用下,互联网迅速发展为毒品违法犯罪新的传播平台和联络渠道。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必须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全面净化网络环境。

  《意见》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党委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电信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管理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职责分工。其中指出,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开展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查互联网涉毒案件,严厉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组织清理互联网涉毒违法信息;受理处置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举报;建立网络涉毒线索通报机制、网上网下联动查处机制;依法查处为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意见》强调,互联网行业在禁毒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快速提供证据材料的义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不得为涉毒活动提供传播条件、渠道。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涉毒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未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依法追究有关互联网企业、网站、论坛、即时聊天群组等的创建者、实际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针对我国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日益严重的现状,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今年4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要求力争破获一批网上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抓捕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首要和骨干分子,摧毁一批网上涉毒团伙和网下制贩毒网络,处理一批违法经营商、服务商,有效遏制网上涉毒活动。(相关报道见今日二版)

 

 

 

 

明确责任提供依据  深入推进互联网禁毒

《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解读

 

本报记者  张年亮

来源:2015429日《人民公安报》第2

 

近日,国家禁毒办牵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了我国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严重危害,集中宣示了党和国家严厉整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态度,是我国打击互联网涉毒领域首个多部门政府正式文件。

《意见》有哪些亮点?将对打击互联网涉毒发挥什么作用?近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互联网成为涉毒犯罪重要渠道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互联网禁毒工作形势愈发严峻、复杂。近年来,在公安机关高压严打下,传统毒品犯罪另辟蹊径,借道互联网有了新情况。互联网在毒品犯罪中不仅发挥购销渠道作用,而且几乎形成制毒、贩毒、吸毒交流的全产业链条。部分吸毒人员在网上聚集交流吸毒体会、相约集体进行吸毒活动、引诱发展新吸毒人员。部分制贩毒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毒品及其他涉毒物品销售信息、交流制毒技术、联络实施毒品犯罪。可以说,互联网涉毒触目惊心,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

2011年以来,公安部先后组织过4次全国性网络缉毒专项行动,累计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万余名。仅辽宁辽阳“5·28”专案,就梳理排查出参与吸食、贩卖毒品的网络通信群组570多个。

但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互联网禁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互联网禁毒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还存在许多短板。此外,一些互联网企业、网站追求经济利益,不履行社会责任,放任网上涉毒违法信息传播扩散,对网上涉毒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打击网上涉毒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各相关部门敢于担当、各负其责,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网上涉毒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因此,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意见》。

 

斩断网上传播渠道,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问:联合出台《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答:《意见》是由中央9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制定的主体既有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中央直属机关,又有最高法、最高检等司法机关,还有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意见》既是一份指导党政部门工作的政策文件,又是一份规范刑事、行政法律适用的法律文件,为今后开展互联网禁毒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意见》出台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全国禁毒斗争,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使各地区、各部门发挥优势、整体联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斩断涉毒有害信息网上传播渠道,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我们希望通过制定出台《意见》,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使网上涉毒有害信息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网络禁毒监管体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意识显著增强,国家维护网络秩序、开展网上禁毒斗争能力显著提升。

 

厘清部门责任,提供法律依据

 

问:《意见》都有哪些亮点?实施后将对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答:《意见》最大的亮点便是首次明确了包括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在内的9个中央国家部门在互联网禁毒工作中负有主要责任,并逐一规定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这将有利于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打击整治网络涉毒违法行为的合力。

《意见》还将工商、工信、邮政管理部门对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处罚手段引入互联网禁毒工作,分别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交易、电信主管部门对电信业务经营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的监管职能,分别从源头(电信服务)、中间(电子商务)和末端(快递)多头发力,综合采取管控措施。根据《意见》,涉毒问题严重的网站平台,将可能被电信部门纳入“黑名单”永久性关闭。涉毒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将可能被工商部门向全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因涉毒问题严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再次任职的资格依法进行相关限制。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到位、涉毒问题严重的快递企业,可能将面临邮政管理部门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等严厉处罚。问题严重、突出的企业,可能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整治、联合处罚的严厉惩罚。

《意见》的另外一大亮点是明确了互联网行业在禁毒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需要采取的有效管控措施、负有的报告义务。比如,《意见》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不得为涉毒活动提供传播条件、渠道。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涉毒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明确指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如未履行禁毒法律责任和义务将会被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此外,《意见》还列举了互联网涉毒犯罪的主要类型、刑事处罚办法。比如:对于利用互联网贩卖毒品,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构成犯罪的,分别以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播制造毒品等犯罪的方法、技术、工艺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对于开设网站、利用网络通信群组等形式组织他人共同吸毒,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等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作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意见》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禁毒和互联网法制建设,提高国家依法加强禁毒工作、依法管理网络秩序的能力水平,加强企业、公民依法自律、规范网上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

制定绩效考评办法,推动网络扫毒行动纵深开展

 

问:据了解,为打击互联网涉毒行为,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请问,专项行动已经取得哪些成效?

答: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最佳效果,公安部在此之前做了周密充分的准备工作。今年37日,公安部办公厅向全国公安机关专门发出通知,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战术方法、法律政策、工作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今年2月以来,公安部禁毒局、网络安全保卫局及相关部门对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分别向全国公安禁毒、网安及相关部门连续作出专题部署。415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刘跃进部长助理在这次会议上,从工作目标、侦查打击、协作配合、监管整治、责任追究、协调指挥等6个方面对进一步推进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为科学评价各地专项行动战果,鼓励先进、鼓舞士气,公安部禁毒局、网安局经过反复酝酿,共同制定了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办法。公安部将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指挥全国性重大案件侦破工作,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通报、考评等工作,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此外,各级禁毒办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以《意见》为武器,会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调查,对涉毒问题突出的企业联合开展约谈、督办、整治、处罚等相关工作。

(广东律协、深圳律协刑委会郑剑民辑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