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0日 作者:骆立园 责任编辑:李同宝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0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和形式

20191231(含当日)前,已领取律师执业证(含工作证,下同)的律师、派驻或受聘于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香港、澳门律师。

202011日后领取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无需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即律师执业证已加盖有效期至2021531”)

公职律师(不含公职所律师)、公司律师的考核分别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具体按照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粤司办〔2019224号)的规定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司法局相关通知。

备注:律师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分开进行,律师所年度检查考核由市区两级司法局负责,区司法局负责初审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检查考核(复核)工作;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由市律协负责。

二、年度考核网上申报流程

律师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6940167),通过“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申请中心-→我要申请-→年度考核业务”流程申报年度考核网上业务,填写相关信息,发起考核流程,获取年度考核业务申请编号,最后自动生成打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

备注:法援机构律师无需通过系统提交年度考核电子申请,其余手续均参照社会律师年度考核流程办理。

三、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时间、程序及材料

本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律师提交材料至律师所阶段(时间:2020420-24日)

律师按照考核内容向律师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签名确认的《2019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附件2)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表格中填写,可另附页);

2、由本人书面承诺:所获得行政或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提交律师所作为年度考核留存档案,无需提交市律协);

3、完成市律协培训的证明材料(因受疫情影响,律师本年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达20分即可,详见深圳律师网通知。请律师所先核查本所律师学分是否达标,督促未达标的律师尽快完成);

兼职律师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有效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和参加本次执业年度考核的书面意见,司法警察院校兼职律师应同时出具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

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提交律师所作为年度考核留存档案,无需提交市律协);

4、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向律师所登记本人政治面貌信息,填报入党时间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并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在本年度考核结束前,将党员组织关系(注:不是档案)统一转入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点击此处查看组织关系接转办理程序指引,咨询电话23832114)。

(二)律师所对律师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评议阶段(时间:2020426-56日)

律师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2019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并出具考核意见。要求执业律师超过50人以上的律师所,成立年度考核专门机构负责本所考核工作:

1、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因受疫情影响,律师所可通过通讯方式进行),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2、依据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附件7),结合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所在《2019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上加具考核意见后,送交被考核律师本人阅签;

3、律师所完成上述步骤后,通过广东律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自动生成打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

(三)市律协审查考核电子材料阶段(时间:202057-9日、11-15日、18-21日)。因受疫情影响,今年年度考核采取电子材料审查方式办理,流程如下:

1、按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以所为单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扫描在同一个PDF文档发至负责审核人员邮箱:

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一份(附件3,通过广东律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2)《2019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附件2)和律师执业情况总结(表格中填写,可另附页),需与《汇总表》(附件3)名单顺序一致(注:兼职律师还应提交本通知“第三项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32019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4),由律师所手动录入本所律师相关信息,需与《汇总表》(附件3)名单顺序一致,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将此表电子版发至负责审核人员邮箱

4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栏已盖满章需换领新《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所还需提交《2019年度律师年度考核需换领新执业证名单》(附件5)一份,同时需将纸质表格及需换证律师的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律师姓名)邮寄至市律协会员部,表格电子版发至负责审核人员邮箱;

5)会员会费及保险费缴费转账凭证一份;

6)减收个人会员会费《承诺书》(附件9)一份;

7)符合市律协减收会费类型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减收个人会员会费的说明》<附件8>)。

2、市律协核查律师所上交的本年度会费、保险费缴纳情况及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是否达标;

3、市律协审核律师所提交的2019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电子材料(无需提交律师执业证)无误的,将在深圳律师网予以公示七天;

4、公示期满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

5、备案通过后,市律协将在深圳律师网发布“可办理年度考核律师证盖章的律师所”名单,律师所按照通知要求携带原件《汇总表》(附件3)两份、减收个人会员会费《承诺书》(附件9)一份并以所为单位统一将本所律师的执业证收齐到市律协现场盖章并发放

备注:1、为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律师所严格按照时间表(附件1)规定的日期报送年度考核电子材料;

2、为确保年度考核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变动影响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在办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期间,建议律师所暂缓办理机构变更及个人证照变更等相关律管业务;年度考核期间暂停办理各项实习业务(202057-21日)。

四、年度考核相关费用的缴纳

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031号)文件要求、省律协《会费收缴规定》、《关于会费收缴问题的决议》(粤律协〔20054号)、《关于减免部分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粤律协〔202027号)等规定及市律协本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请各律师所于报送年度考核电子材料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会员会费等相关费用(注:律师执业证已加盖有效期至2021531的律师无需参加本次年度考核,但需交纳2020年会员会费和保险费),具体如下:

(一)会员会费及保险费:

2020年市律协会员会费按上年度标准收取(本年度会员会费起止时间:202041日至2021331日):

1、团体会员会费:5000/所(其中2500元代省律协收取,含全国律协会费);

2、个人会员会费:2000/人(其中800元代省律协收取,含全国律协会费),执业律师的保险费(含执业险、意外险)为173/人,合计2173/人;

3、公司律师个人会员会费:2000/人(其中800元代省律协收取,含全国律协会费);

4、法律援助机构团体会员会费:600/家,个人会员会费30/人(该两项会费全部代省律协收取),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购买律师保险;

备注:1、因受疫情影响,为促进律师行业稳步发展,做好会员的关爱与扶持工作,省、市律协分别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减收会员个人会费政策,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减收个人会员会费的说明》(附件8);

2、市律协每年已出资为我市正常执业的律师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金额为10万元//年)。各律师所可根据情况自费为律师加购一份重疾险,具体投保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收款帐号如下:

单位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 户 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号:6012 1000 05051

联 系 人: 林倩雯    胡兵伟

  话:83025760   88281542

转账请备注:XXXX

(二)党费

根据《党章》规定,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应向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特点,在行业党委成立党组织的,请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安排专人负责收取本支部在册党员2020年全年党费(如有欠缴需一并补齐),收齐后统一交纳,并将本支部《党费明细表》(附件11)发送到党委邮箱:szlshydw@vip.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 XXXX支部XXXX元党费明细表。

执业律师党费标准为每月50元,其他人员党费标准为每月20元。现金请到行业党办现场交纳,如转账应与律师会员会费分开。可通过律所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目前可支持银行柜台、网银和手机银行APP等方式转账,暂不支持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党委帐号如下):

  名: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深圳市中心区支行

  号:7679 5795 7427

联 系 人:杜佳美

  话:83025936

转账请备注:XX-XX-XX人党费

五、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一)补全深圳律师网律师个人信息。为保证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正常进行,请律师所督促新领执业证律师于2020430日前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同时请各律师所仔细核查深圳律师网本所律师名单和信息,如有误,请于提交年度考核电子材料前联系市律协会员部更正;

(二)年度考核时间安排。所有参加2019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和补充考核的律师须在2020731日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市律协将责令其限期1个月内(202071-31日)参加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市律协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三)受疫情影响,为方便广大律师所和律师参加年度考核,今年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将延期至630日结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在考核期满前返深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可在返深后再参加考核(如因执业需要,可自行下载打印《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延长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时间的通知》(附件10)与执业证配合使用);

(四)2018年度及以前未参加年度考核律师的处理。对于2018年度及以前未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不予进行2019年度考核,由律师所出具是否存在聘用关系,财务、税务、档案等是否结清的证明,并负责收回其律师执业证交至市律协,由市律协统一上交市司法局。

六、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联系人及电话

1、年度考核电子材料审核组成员(分组表详见附件1

一组:熊丹                    二组:骆立园

电话:88301969                 电话:83025538

邮箱:35724524@qq.com            邮箱:182256517@qq.com

三组:黄新                    四组:杨柳

电话:83020322                 电话:83025881

邮箱:532959159@qq.com           邮箱:13020216512@163.com

五组:李佳芸

电话:83025736

邮箱:806848881@qq.com

2、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人员

徐占雄 88281543    陈嘉敏 83025455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42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