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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其身,组织委员学习欧盟、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

兼天下,关注中国“入世”后可能面临的涉诉第一案

——深圳律协WTO法律业务委员会召开内部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2006年10月24日

    随着入世“后过渡期”的到来,中国的法律服务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法律服务业的机遇和挑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律师参与WTO法律事务的机遇与挑战,二是中国律师业自身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但对于从事WTO法律事务的律师来说,这两者是统一的。2006年10月21上午,深圳律协WTO法律业务委员会在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会议室召开了内部业务研讨会,组织委员学习欧盟、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入世”后中国可能遇到的第一起诉讼——中国零部件征税案的背景和现阶段的进展情况。会议由WTO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贾红卫律师主持,律协副会长陈治民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WTO法律业务委员会刘昱含委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欧盟的反倾销法的发展及现行体系,并着重介绍了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四个转型积极经济的特殊规则。刘昱含委员还提出了体系化的应对欧盟反倾销的法律策略,并与到会委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贾红卫主任根据自己留学美国的学习经历以及回国后从事反倾销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通过对倾销行为、产业损害、倾销行为与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一个主线,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两个机构,主程序、复审程序、司法审查程序三个程序以及主程序实施的四个阶段简明扼要的介绍,分析了美国反倾销法和律师操作实务。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龙小英律师向与会律师详细介绍了美国、欧盟、加拿大就“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征税措施”上诉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件,并对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的申诉核心内容和中国的辩护理由进行了剖析。因为经磋商程序后,美、欧、加三方首次要求WTO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中国提出了反对意见,如果此三方再次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要求,那么中国将面临“入世”后的首次诉讼。WTO法律业务委员会认为深圳从事wto法律事务的律师应当要对事件密切关注、认真研究、积极借鉴、提高素养、迎接挑战。
    陈治民副会长在会上指出:WTO法律业务是“新” 业务,所以深圳律师有很好的发展机会。虽然北京等地的律师有地域优势,但我们有珠江三角洲庞大的企业群,有勤奋、睿智并且具有强烈探索精神的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业一定能在挑战中抓住机会,在机遇中得到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