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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维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5日 作者:

我与前夫离异后继续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了7年,共同生活(2008年)期间购置一处房产,前夫说按揭不能联名,我是家庭妇女,按揭的收入证明不好弄,就主张写了他的名字。款是从我卡里划的。2010年我们分开,他说我们以前的东西他会全部留给孩子,但现在他已经结婚生子,否认一切,更别说过户给孩子。请问,我能要求分割那套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