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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律师 “会见难”

深圳特区报   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晓马 王红


近来,市司法局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以净化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为目标,创新开展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开创了律师工作新局面。

为推进与公检法机关工作联系机制的建立,市司法局、市律协先后组织走访了市区公、检、法等多家单位,就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多次沟通,促成深圳市法官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深圳市法官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备忘录》,标志着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已经形成,深圳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尤其是,为推进律师“会见难”问题的解决,市司法局负责人率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先后走访多家部门,最终促成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深圳海关缉私局六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中“我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直接向看守所申请,不需再经侦查机关批准”以及“对无故不派员到场以及超过规定时间派员的,看守所可以自行安排律师会见”等规定成为最大亮点。

为有效推进律协维权工作,我市率先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和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工作并联’方式为主导,以其他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为支撑的相互配合、协同工作、合力推进维权工作”的新机制。

市司法局、市律协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以教育培训和风险提示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构建律师执业风险预防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律师执业纪律培训,将全体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委员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共3名委员,根据律所地域、人数等进行划分,每组对口40家律所,负责对其进行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培训,并进行日常的纪律工作的联络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