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字[2015]22号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李信芝律师、广东宇思律师事务所孟彦武律师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作者:靳焜
责任编辑:刘峰
2014至
2015
年,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李信芝律师和原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现广东宇思律师事务所孟彦武律师在代理广东弘茂实业有限公司与客户林地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存在为有利益冲突的双方进行代理,构成违规。2015年
7
月
15
日,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本会决定对李信芝律师、孟彦武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