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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看守所会见问题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8日 作者:维权委 责任编辑:苏雁南

  现为保障全市律师在龙岗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更为顺利,市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温馨提示全市律师:

一、龙岗看守所原只有7间律师会见室,现经改造增加了5间,律师会见室总数已达到12间,正常情况下可以满足每天80人次的律师会见,而该所目前律师会见平均为每天70人次左右,我市律师正常工作时间前往该所一般都可顺利会见,建议不用上班前过早前往排队,也不要在每天上午、下午临近下班时前往办理会见。如遇前往该所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人数较多,请全市律师遵守秩序,自觉排队,不要插队,不要重复取号,不要代为取号。

二、龙岗看守所一九九三年建成使用,现有设施较为陈旧、落后,律师会见时需与在押人员直接接触。请全市律师会见时务必保持警惕,注意安全。律师在带在押人员往返值班室与会见室的过程中,应让在押人员走在前,并保持适当距离;将在押人员带至会见室后,应先将在押人员所在房间的门锁好后再开始会见;会见过程中不要私自让在押人员上厕所或前往其他地方,不要让在押人员脱离视线;会见完毕后,应将在押人员带回值班室,交还给值班民警后再离开。

三、较长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律师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或聘用其他人员,聚集在看守所门口,派发名片,招揽业务,扰乱了看守所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律师行业的形象。龙岗看守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个别人员扰乱看守所工作秩序以及争抢打斗等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市律协若发现个别律师的违规行为也将进行调查处理。

四、请各位律师办理会见时提高效率,避免长时间占用会见室而导致其他律师排队等候。建议:1、合理安排会见次数,减少不必要的会见;2、会见前拟好会见提纲和重点内容;3、会见围绕案情展开,减少闲聊;4、事先制作会见笔录,减少记录时间。

五、个别律师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全市律师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全市律师自觉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纪律规定》,不得提供虚假委托手续,会见时不得为在押人员传递违禁品、香烟、书信、钱物等,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人员使用。

龙岗看守所在公务大厅设有储物柜,请各位律师在会见前自觉将通讯工具等存入储物柜,会见完毕后再取回。

六、龙岗看守所现有设施在押人员人数较多,办案单位提审、律师会见量大,现有客观条件无法完全满足律师的各项需求。希望我市律师多一份理解,多一些包容,遇事理性沟通,妥善解决。各位律师对龙岗看守所律师会见问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市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反映。联系人:苏雁南,联系电话:83025300。

特此提示

                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