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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字[2015]010号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律师被给予“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8日 作者:靳焜 责任编辑:刘峰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律师在实习期间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构成违规。2015年41日,根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五条第十四款之规定,本会决定对黄雪芬律师予以“训诫”处分。经黄雪芬律师申请,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作出维持本会处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