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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业务外包做法不值得肯定

  【晶报】记者 郑毅 实习生 黄骋 邵芝慧

圳共雇佣了3204名协管员,市城管局表示将规范城管业务外包方式有人大代表表示外包做法可理解但不该肯定,深圳城管业务外包引发凶杀案,被捅死的协管员竟涉黑!事件余波未了,也震惊了市民。此前,深圳城管协管员,也曾被爆出山寨车执法等不良情况。协管员以及与其相关的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方式,究竟该如何得到有效监管,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有律师告诉晶报记者,涉及雇佣人员的街道,在筛选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应该有严格的标准。若街道办未运用相应标准评估物业公司的诚信和合法性,则属于用人不当,说明当中的用人制度有漏洞。

  近日,深圳市城管局公开对外表示,该部门将在调研基础上对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方式进行规范。一种曾被作为城市管理模式的多元化共治办法,为何一开始会备受业界推崇?晶报记者剖析曾经的西乡模式,梳理城管业务外包的曲折之路。

  声音 省政协委员王巧云律师:

  街道办用人制度有漏洞王巧云律师认为,街道办将业务外包给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即有监管这些公司的义务。因此,街道在筛选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应该有严格的标准。若街道办未运用相应标准评估物业公司的诚信和合法性,则属于用人不当,说明当中的用人制度有漏洞。

  福田区人大代表童新:

  外包可理解但不该肯定福田区人大代表童新则表示,协管员外包的制度源于基层城市管理员巨大的工作压力。综合执法权力从上层部门落实到基层城市管理员身上,使得基层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因此外包部分城管职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综合执法不是一般劳务工作,城管业务外包做法不值得肯定。权力部门应该在将职务下放基层时要明确,而且监管措施和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更不可当外部机构在滥用执法权力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历史回顾西乡模式曾向全市推广2008年,作为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典型,当时被称作西乡模式的多元化共治办法,备受推崇:为解决执法人员人手不足问题,从2007年9月开始,深圳以宝安西乡为成功试点,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并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这就是此后向全市推广的西乡模式

  2008年2月,记者曾前往西乡街道实地走访,发现这里的城市管理,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小贩多、职业乞丐多、繁华路段乱摆卖多、乱张贴多、主要路段乱挂横幅多、立交桥下流浪露宿人员多等问题,可谓集城管脏乱差现象之大全,但的确是通过多元化共治,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引进社会力量,使城市管理市场化,政府部门在监管上的力度和措施最为让人关注。当时,西乡街道曾表示,运用GPS卫星定位巡查信息系统和卫星巡查轨迹记录功能等高科技手段,强化物业公司协管员巡查签到制度。此外,各巡查组巡查日记做到每宗案件都必须记录,每宗案件处理的时间、地点清晰,每宗案件处理的执法人员确定,每宗案件处理经过简要明了,每宗案件处理的罚没物品列全,使考核有依据,倒查有凭据,避免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和出工不出力的情形出现。

  西乡街道还专门成立了督察组,结合综合管理服务指挥平台的移动视频,传输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功能和对讲信息系统的录音录像功能,采取定点检查、路面巡视、社区座谈、访问群众等各种方式,对执法队员的巡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并将巡查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制定了量化标准,并建立了月度、季度、半年及年终考核制。

  如此全面的督查考核办法,为什么在推广到全市之后,就会出现了问题了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向社会购买服务,初衷的确很好,而监管制度在执行时,到底有没有认真施行?谁又来监管监管者?当出现了问题时,为了推责是不是很多人都假装不知道,不闻不问?还有就是,很多街道招标物业公司,在外包城管业务时标准不一,围标或暗箱操作很难避免,这样,混进协管员队伍的人员,身份复杂,又无人把关——这么低的门槛,不出现问题才怪!

  相关链接学沿海城市经验屡出问题郑州城管外包新政叫停河南郑州2010年开始执行城管业务外包新政,因为屡屡发生物业公司以暴治民问题,而在执行了一年半时间后被叫停。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张瑜介绍说,实行城管外包的初衷是探索建立高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也借鉴了外省市的先进经验,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下一步,郑州市城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绝不会再走执法权外包的老路:当时是一个沿海的地方做得相当不错,想学习一下经验,刚开始效果很好,慢慢时间长了就出现了一些问题,物业公司的人员素质也很难控制。但是全国的城管体制一直都在探索阶段,没有哪个地方特别成熟,违法的肯定要叫停,总结经验吧。

  现状剖析城管业务外包存在三宗罪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目前,深圳城管执法队伍正式在编人员缺口大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与此同时,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业务外包,共雇佣了3204名协管员。就城管外包问题,记者拟采访市城管有关部门。但相关负责人三缄其口。

  记者综合相关公开材料发现,有漏洞的城管业务外包,至少存在三宗罪。一位市民就此质疑:城管业务外包在深圳遍地开花,对购买服务,要求对方有什么资质、有什么标准都十分笼统模糊,是否为个别不法分子得以钻政府法律空子提供了便利之门?

  1人员:无培训就上岗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向媒体承认,市城管局的一项调研表明,不少协管员到公司后,仅接受简单培训就匆匆上岗,有的甚至缺乏基本的上岗培训,加之他们缺少像公务员纪律、法规方面的约束,最后导致部分协管员保护违法行为

  2招标:竟以抽签产生据时任粤海街道办执法队大队长的冯雨向媒体承认,在街道办纪检、财物、执法队、办公室等不少于4个相关科室的监管下,城管外包业务招标,最后竟是以抽签方式选出。走访中记者发现,城管业务外包,也暴露出审查不严,监管不足等问题:两个相关部门,甚至无法拿出一个竞标公司的标准。

  市城管局的调研报告也承认,城管业务外包领域缺乏准入、退出和监督机制,管理部门对此类外包企业的资质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外包协议拟定过程不透明。

  这也意味着,城管外包业务,至今在全市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很多时候就是各街道自由裁量。

  3执法:成敲诈勒索手段此外,冯雨也表示,张某强黑社会团伙所属的物业公司,与街道办签署合同时,明确规定汇运丰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在辖区内巡逻,对乱摆卖进行劝解,劝解无效后,通知执法队员前来查处。员工属于协助城管工作,没有执法权。

  但记者从南山警方处了解到,从公布的案件结果看,这些本身就是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协管员,不仅越权执法,而且还利用自己的执法权大肆敲诈勒索,危害一方。

  对此,市城管调研中也提出,管理部门对协管员收受保护费”“好处费等行为,确有缺乏监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