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0〕09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对李福权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7576373458,经查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存在疏于管理、在未签订委托合同时出具所函的违规行为;李福权,男,执业证号:14403200910295909,在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接案的违规行为;鉴于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多次违规,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年6月16日对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予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对李福权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经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李福权律师申请,2020年10月27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维持本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