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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司罚决字〔2019〕2号深圳市司法局对郑永凤律师予以“停止执业四个月、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年3月6日 作者:深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纪律部

    郑永凤,男,执业证号:14403200310115768。经查郑永凤律师在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以及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与庭审,深圳市司法局于2019131日决定对郑永凤律师予以“停止执业四个月,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