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1〕5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深法律师事务及孙明生律师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孙明生,男,执业证号:14403201110071351,在广东深法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利益冲突代理案件、私自接案的违规行为;广东深法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6837815114,存在利益冲突代理案件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年8月20日决定对广东深法律师事务及孙明生律师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