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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实务专著出版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5日 作者:黄群晶 责任编辑:黄香江

师事务各位律师:

为鼓励支持深圳律师开展实务研究、淬炼实践经验出版品质的实务著作以专业助力深圳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实务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现开展法律实务专著(以下简称“专著”)奖励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原则

按照自主申请、择优奖励的原则开展,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须为市律协会员(出版时及申报时均需为会员,且为申报专著主编(封面的著作权人

(二)专著已于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由国内正规出版机构首次出版或再版(以版权页面的版本及日期为准),具有正规书号。

(三)专著内容专业性强,具有较高的实务参考价值,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且不存在任何版权争议。

(四)奖励范围不包括译著、法规、案例汇编、研究报告、论文集等著作。

(五)专著未享受过市律协的出版资助(如:入选深圳律师实务丛书)或奖励。

:每本专著只享受1次奖励。同一作者出版的多本不同法律专著,可按要求分别申报。

三、奖励金额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著,每本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税),具体奖励金额市律协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委)根据本次专著申报数量、评选结果专著奖励预算确定。

注:专著奖励由申报对象自行协商安排。

四、申报程序

(一)专著主编(封面的著作权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律协创新委组织开展专著评审。

(三)市律协相关部门发放奖励

注:专著奖励申报提供虚假材料,市律协创新委有权直接取消资格,已发奖励的收回奖励,并取消专著奖励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每本专著提交3本实体书籍;

(二)封面署名为多人合作的专著,须提供封面上显示的其他著作权人的个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提供情况说明;

(三)封面署名为律师团队编著的专著,须提供团队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四)封面署名律所编著的专著,需提供律所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六、申报时间、方式

(一)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331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

(二)扫描二维码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实体专著提交地址: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深圳市律师协会综合办公区业务部黄群晶 23601044

了解咨询:周昌春(创新委)13808850126

 

市律协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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