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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综述】民委参加省婚姻家事研讨会专业成果简报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 作者: 民委 责任编辑:业务创新委

2017年818日至19日,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受惠州市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到惠州参加了广东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惠州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省婚姻家事律师实务研讨会

论坛中,省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的游值龙、郭丽、郭璇玲三位主任律师分别做了律师实务与素质等方面的讲座,与会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探讨。

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杜芹律师、副主任树宏玲律师、委员刘艳华律师、魏托律师、唐剑明律师、刘亚娟律师,共一行六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经过聆听、思考、讨论和分析,代表们在婚姻家事业务办理的心得体会、实务操作技巧等方面,都收获很大。现将民委参会代表们的观点和思考进行汇集整理,相信可以给到全市律师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分享人:杜芹律师(民委主任)

(一)婚姻家事律师的市场机会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市场,正在无限增大,家事律师的业务将不断激增,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观念的变化。

婚姻观正在走向多元化,不婚、丁克、未婚生育、同居伙伴、结婚离婚化、自由化,以及现实中持续增加的离婚率,反应出人们对于自我、婚姻、家庭的观念都在发生巨大变化。这些现象的发生,必然会导致情感、财产关系复杂化,从而婚姻家事类纠纷更多见。

2.二胎政策的落地。

二胎政策让很多高龄爸妈出现,从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监护、继承等法律服务需求增加。

3.老龄化的现实。

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包括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赡养、人身监护、财产管理、遗嘱继承等问题随之而来,这些必然需要法律参与解决。

4.家庭财富的迅速累积。

市场繁荣、经济发展,带来的家庭、家族资产持续增加,让家庭理财问题,衍变成家族财富管理,衍变成股权的接班和代际传承。这些家事业务与企业事务紧密相关,家事律师的舞台无限延伸。

5.家事审判改革,让家事律师专业化。

家事审判改革在深圳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即将全面铺开。专门的家事法庭、家事法官、家事审判程序等,倒逼家事律师必须专业化。

(二)婚姻家事律师必须“正”

1.“正是婚姻家事律师预判案件结果的准绳。

婚姻家事案件围绕身份、财产关系进行,须同步兼顾法理情,从而得到最接近“实质公平”的裁判结果。

婚姻律师的正,就是在当事人左右摇摆、举棋不定、怒火中烧,甚至极度偏激时,依然能摆正心态,端正态度,采用正确的观念、正确的做法,帮助当事人追求正义的结果。而真正令人信服、法官追求的、真正公平的案件结果,就是“正”的婚姻家事律师所预判的结果。心术不正的律师,做不到。

2.“正”是婚姻家事案件调解的必然要求。

如上所述,婚姻家事律师的,会给予当事人正向的价值传递,正面的解决问题的思路,从而极大有利于当事双方化解恩怨,从而找到彼此的平衡点。

3.“正”是婚姻家事律师得到客户认同的必备灵魂。

婚姻家事律师处理的和法律事务,均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客户对家事律师的信任度要求非常高。这种信赖,最核心源自律师的“正直”和“正气”。只有这样的律师,才能做到不被诱之以利,才能让当事人真正放心。

(三)离婚协议的几点小技巧

1.户口问题

很多当事人已经离婚,却因为户口是否迁出问题出现矛盾,有的就是赌气不迁出,看似小事,却影响另一方对房产进行处置。如果向法院起诉,因属于行政事项,法院不处理。因此,建议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条款。如户口离婚后30日内迁出,如不迁出支付10万违约金。以此对对方造成威慑。

2.抚养费问题

离婚后,抚养费屡次不支付,次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让很多当事人十分头疼。建议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条款给对方以压力,或者约定如果三次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则有权要求一次性支付等条款。

3.违约问题

守约方若要向违约方主张权益,需要耗费时间精力金钱,建议违约责任约定得细致一些,比如律师费、误工费等费用由对方承担。


二、分享人:树宏玲律师(民委副主任)

(一)婚姻家事律师业务类型需要创新

传统婚姻家事业务分为:诉讼类(婚姻家庭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等14类纠纷)与非诉讼类(婚姻家事方面的咨询、代书、审查协议、遗嘱见证等)。这些传统婚姻家事业务的特点是琐碎、收费低、同业竞争甚至低价恶性竞争激烈。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家事律师要取得成功和发展,需要对知识进行整合、对业务类型进行创新。

1.企业家事业务

“企业家事业务”,是围绕股东的婚姻、继承等问题提供全程的律师服务,在股东面临家事纠纷时股东个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使企业避免经营危机。如股东婚前婚内协议拟定、离婚股权纠纷、股权继承、股权传承法律事务、股东的家事法律顾问等都将成为企业家事律师发展的核心业务。

2.婚姻辅导业务

婚姻家事律师可以成为婚姻家庭辅导员,与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师一起对当事人进行婚姻辅导,将婚姻辅导置于诉讼之前,及时引导当事人在离婚前先接受辅导服务,帮助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及婚恋观念,从而更有效地避免草率离婚行为,及时挽救他们的婚姻和家庭,既起到了预防作用,又发挥稳定剂作用,也是解决离婚纠纷的一个良方,离婚不是唯一出路。

3.家族财富传承及风险防范

经济的全球化、世界化、新战略的启动,中国富豪面临的问题开始集中爆发,家族企业传承过程中,子女争产、创业兄弟阋墙、患难夫妻反目等各式豪门恩怨开始频繁上演,甚至影响了企业的命运。这就需要家族通过条约和规定对家族成员进行约束,通过对条约和规定的履行慢慢建立起来家族内部认同感,这有利于在所有利益关联者之间建立起更加强大的关系,婚姻家事律师在该过程中即可针对家族需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介入其条约及规定的制定,并监督条约、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进行后期风险预测。

(二)婚姻家事律师业务模式需要创新

1.律所内部强强联手。

团队合作的理念是:优势互补,互利多赢。如在企业家事业务领域,家事律师需要的不仅仅是婚姻、继承相关知识,还需要公司法方面的专业支持,那么家事律师首先可以考虑选择的合作的对象就是律所内部的公司法业务团队,如当遇到离婚股权分割时,公司法业务团队就可以为客户股权融资变现提供专业服务,使得客户权利顺利实现。

2.所外强强联手,各律所资源整合、资源共享。

中国的婚姻家庭律师业务的国际化,已使中国律师进入到共同瓜分国际市场的局面,那如何通过扬长避短瓜分国际市场,避免因自己的不足而降低竞争力?为此,对外国内律所必须统一战线,形成资源整合、资源共享不为是一种解决方式。

(三)处理好“传统低端基础业务”与“高端业务”的关系

个人认为,只有低端做扎实才能做好高端,专业上不断在家事领域中深耕细作,把每一个案件都做成精品,沉淀积累,才能做好高端婚姻业务。客户群体“低端”向“高端”转变非朝夕可成,专业上精专有影响力才能有机会走近高端客户全体,做高端业务。家事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应当对自己的执业发展有正确认识和合理规划。


三、分享人:唐剑明律师(民委委员、省婚专委委员)

本人以广东省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和深圳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双重身分参加了818-19号在惠州市举办的广东省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与惠州市律协共同举办的婚姻家事实务研讨会,两天的学习,感觉收获满满。

广东省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郭丽律师与参加会议的律师分享了《律师口才素养漫谈》,让参会的律师学习了如何在演讲中牢牢抓住观众的眼球,如何运用抑扬顿挫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果能将这些技巧运用到律师事务中,相信枯燥的法律也会变得鲜活起来吧。

由广东省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郭璇玲律师讲解的《婚姻家事业务新趋势与实务技巧》则给大家带来了大量的干货,特别是诉前的尽职调查一项,郭主任用了一个很生动的比喻,要想菜做得好,食材好不好很关键,特别是婚姻家事案件的诉前调查,一定不打无准备之战。

广东省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律师更是站在立法的高度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起草的相关角度跟大家分享当前婚姻家事案件中存在的一些聚焦问题和疑难案例。


四、分享人:刘亚娟(民委委员)

8月18日参加了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婚姻家事律师实务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围绕两个方面的主题来进行:一是分享交流家事领域实务经验。二是提高律师综合能力,尤其是口头表达能力。其中,郭丽律师从如何提高自身口才给大家分享了她的经验和心得,并当场与大家共同赏析了一些精彩演讲视频片段,她认为只有在月黑风高之夜咬牙切齿地苦练,才能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云淡风轻地表达。游植龙律师和郭璇玲律师则从实务角度与大家分享了婚姻家事律师办理案件中的一些经验和技巧。

对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学习,本人都有切身体会。

首先,关于口才方面:其实在我做律师之前,身边很多人认为我并不是一块做律师的料,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认为做律师必须得会说、得能说。而我的性格,给他们的印象却是恰恰相反的,性格内向、生性腼腆、不善言辞。然而,在我做律师之后,身边很多人却又认为我的确是一块做律师的料,我曾工作过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中有位老律师在我实习期即将结束时的那年年会上表扬我:刘亚娟律师接待第一(意思是接待当事人落落大方、亲和力十足)”,后来,工作多年后,辗转转了几家律所后,仍有资深律师评价我客户关系维护的好。而我们都知道,所谓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相当大部分能力就体现在与客户的沟通上。当然,这些都只是同事们的过誉之词,实际上,我还有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我的内心又是欣喜的,因为,做律师这些年,我在口才方面的确得到了很大的成长。而这种能力的提高正犹如郭律师所讲的那样,即“苦练”!不过,我的苦练并不是在家里对着镜子练,而是贯穿在我的工作中,入行十年,独立执业八年,我已经记不清我见过多少位客户了,但我知道,每一次与客户的沟通交流,都是对自身能力的又一次提升。所以,口才其实没有多么高深,只要热爱你的律师事业,并为之付出努力,无论你是何种性格,你的口才能力都会自然而然地得到提高。因为,律师这份职业,有太多能让你的口才得到锻炼和展现的地方,除了我刚才提到的与客户的沟通外,还有法庭上、讲堂上……等等诸多地方,总而言之,原理都是相通的,那就是练、练、练!

其次,关于婚姻家事案件实务方面:本人的体会是,调解的确很重要,几乎每一位委托我们的客户都希望律师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他们解决问题。而我们都知道,办理婚姻案件,如果走正常诉讼程序,是根本快不起来的,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常常会遇到当事人双方轮番多次提交证据、多次开庭,再或涉及管辖权异议、公告送达、房产评估等等,时间则会更长了。因此,有时一场官司打一年半载都是很正常的。所以,作为家事律师,必须要学会一些调解技巧,找到双方当事人真实需求,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来争取达成调解。本人今年办理的家事案件中已有11起在诉前或诉中达成调解。当然,也有部分案件因种种原因诉前无法协商或难以协商解决的,为了避免时间的过度拖延或者避免财产转移风险,我们也会及时进入诉讼流程,因为只要有了开始,就一定会有结束的那一天。(注:我一般都会建议当事人设定一段调解期,并采取面谈协商“事不过三”原则,谈成则签协议、谈不成则诉讼)。

再有一点体会就是,无论是年轻律师还是资深律师,都需要不断学习,需要善于学习发现家事案件与其他案件的区别,要时常关注司法动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比如,《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那么由此说明,从法理上来讲,由于夫妻一方保全财产常常保全的就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并不存在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的可能性,此种情况下,只需提供少量担保即可,而不必像其他民事案件那样,有着更高的担保要求。

再如,随着民法总则的即将于2017101日施行,那么,在办理家事案件,我们也有许多旧的思维需要改变,如,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以后离婚案件中对于小孩抚养权的争议问题需要征询八周岁以上的小孩意见,又如第196条明确规定了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过往我们所认为的法院可能只支持近两年抚养费的说法就要彻底告别。

此外,还有技巧上的学习,比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判不离的判决生效后,必须要再等待半年之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离婚,但在此等待期间,对方转移房产怎么办?对此,游律师给大家支了一招,如再提起一个确权加名之诉,请求在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立即申请查封房产,避免转移,待拖过半年后,再起诉离婚,进行查封,那么本案加名之诉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就可以撤诉了。

其实,学习心得还远不止于上述内容,但限于篇幅,暂时总结到这里。将知识学到自己肚子里不难,但难的是,我们还要学会把自己的学到的东西也分享出去,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同时又能提升自己。


五、分享人:魏托(民委委员)

2017年818日至19日,我们深圳律协民委一行六人赴惠州参加了由省律协和惠州市律协联合举办的《省律协婚姻家事律师业务研讨会》。整个行程中,不仅收获了知识,深受启发,也收获了满满的友谊。

18日下午的研讨会中先由来自我们深圳的郭丽律师讲演《律师口才素养漫谈》。郭丽律师强调,你我之间的距离只有苦练,训练是基础,素养提高是重点,强调演讲者素养的提高、感情的投入,是抓住受众的关键所在。郭丽律师的口才、智慧、个人魅力深深的让人折服。

接下来是由同样来自我们深圳的郭璇玲律师讲演《婚姻家事业务新趋势与实务技巧》。令人感受最深的有两点:1、前期的尽职调查技巧及收费方式;2、婚姻案件要以调解为主,其经手的大量案件都是以调解结案。

19日上午是由省婚家委主任游植龙律师主讲《婚姻家事法律实务分享》,全是干货,收获非常之大。比如:1、抚养费问题。我们经常会遇到对方拒不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时间支付抚养费,当事人不得不一次次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调解结案,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避免,方法是:既约定违约金,同时约定逾期履行比如3期可以就全部抚养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抚养费应当逐年按照一定的比例提高。2、户口问题。目前深圳不存在户口问题。因为如果对方拒不迁出,派出所通常是在7日之后自动将户口给提出来,完全不影响新的买方入户。3、国土局的异议登记实务。4、保全实务。5、婚姻的无效、撤销等。

希望我们民委也能够多举行这样的活动,为深圳律师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六、分享人:刘艳华 (民委委员)

8月18日、19日的学习本人有如下收获和思考:

(一)大律师不是一日养成的(年轻律师不要着急)

两天当中的分享中游植龙主任是省婚姻专业委员会主任,郭璇玲律师和郭丽律师是副主任。参会是来自广东省各市的省婚姻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以及来自深圳的我们。所有参会人员基本上代表了广东省婚姻家事律师的最高水平。不管是郭丽律师分享的律师口才素养,还是郭璇玲律师分享的高端家事业务新趋势还是游植龙律师分享的婚姻家事业务的实务技巧,你都会发现她们在执业过程中都经办了大量的案件,都对自己的专业非常的专注、执着、热爱,甚至入魔。为了别人眼中婆婆妈妈的事儿比如代孕母与子女的之间关系应当如何争论整个午餐的时间。

(二)婚姻家事律师的春天来了

曾经的几年前,我还为自己定位做一位专业的家事而不好意思向朋友说明。经过几年的时间,在深圳这样的城市,你会发现婚姻家事律师是一群对社会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律师。是不是有点夸大了,但是我觉得真的没有。婚姻对于每一人都是平等的,我的意思是说不管你是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还是一个穷光蛋,法律都只允许有一个老婆。而爱情、家庭幸福还真跟你多有权有势、有钱没有正向关系。所以每一个人都要面对婚姻中的不适,都有可能解散重组,都要解决死亡导致的继承问题。这是一个集金钱、伦理、道德、法律、价值观等等为一体的复杂问题。所以这是家事律师和其他律师的最根本的区别所在。而习惯了为公司服务以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商事律师,是很难快速作出调整的。

中国走到现在,经济快速发展30年,经济的富裕、教育程度的提高、社会协作的细化,必定导致对婚姻的追求变得多样化,不婚、丁克、同性恋、有钱人包二奶三奶四奶,高知阶层、中产阶级的重组,二胎政策,导致社会对家事律师的需求越来越多。

听我们的大咖说,如果她不收取咨询费的话,办公室门口每天都有当事人排着队找她。

家事律师的春天来了。深圳的家事律师们,撸起袖子好好干吧。

(三)家事律师的客户群体定位问题

在这样的一个场合,大家不免要谈起律师收费问题,以及所谓的客户群体定位问题。

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会发现,年龄差不多、资历差不多的律师,为什么多少年以后会有很大的差别。我觉得问题是律师自己的战略定位问题。也是说,每个人都想做有钱人的生意,但是反过来,为社么有钱人会选择你呢。根本上说是能够提供相应的对价,但是这回到每个律师个体身上这毫无意义,没有可执行性。我记得刚听罗胖说的“选择就是被人选择”,刚上去还很奇怪,听完他的讲解后突然觉得很在理。我也想起前段时间在律协举办的《从家事到财富传承》的分享会,传统家事律师和财富传承的区别在哪里。听完郭璇玲主任讲她是怎么处理胡润富豪榜的离婚事宜的,讲她是怎样通过将商业律师的那套尽职调查引入到复杂家事业务处理的之后,豁然开朗,对,富豪们找的就是她。

回去给自己画个自己心中完美的样子,然后照着这个样子慢慢提高。(完)